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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莫西林颗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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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阿莫西林颗粒

  •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44024970
  • 生产企业: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
  • 适应症:本品用于敏感菌(不产β-内酰胺酶菌株)所致的下列感染等﹑伤寒及尿路感染等: 1.溶血链球菌﹑肺炎链球菌﹑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﹑鼻窦炎﹑咽炎﹑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。 2.大肠埃希菌﹑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。 3.溶血链球菌﹑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。 4.溶血链球菌﹑肺炎链球菌﹑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﹑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。 5.急性单纯性淋病。 6.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﹑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;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﹑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﹑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,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。
  • 用法用量:口服。撕开小袋,把药粉倒入适量的凉开水中,摇匀,即可服用。 1.小儿:一日剂量按体重20~40mg/kg,每8小时1次。新生儿和早产儿每次口服50mg,3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/kg,每12小时 1次。 2.成人:一次0.5g(4袋),每6~8小时1次.一日剂量不超过4g(32袋)。
  • 相关疾病: 中耳炎﹑鼻窦炎﹑咽炎﹑扁桃体炎 泌尿生殖道感染 皮肤软组织感染 急性支气管炎 肺炎 急性单纯性淋病 伤寒 消化道溃疡
  • 药品规格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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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名称 阿莫仙

通用名称 阿莫西林颗粒

品牌 珠海

生产企业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

分类 西药

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,其化学名为(2S,5R,6R)-3,3-二甲基-6-[(R)-(-)-2-氨基-2-(4-羟基苯基)乙酰氨基]-7-氧代-4-硫杂-1-氮杂双环[3.2.0]庚烷-2-甲酸三水合物。

性状&剂型 本品为白色、类白色或淡黄色的颗粒和粉末

适应症 本品用于敏感菌(不产β-内酰胺酶菌株)所致的下列感染等﹑伤寒及尿路感染等: 1.溶血链球菌﹑肺炎链球菌﹑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﹑鼻窦炎﹑咽炎﹑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。 2.大肠埃希菌﹑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。 3.溶血链球菌﹑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。 4.溶血链球菌﹑肺炎链球菌﹑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﹑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。 5.急性单纯性淋病。 6.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﹑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;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﹑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﹑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,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。

规格 0.125g*12袋

用法用量 口服。撕开小袋,把药粉倒入适量的凉开水中,摇匀,即可服用。 1.小儿:一日剂量按体重20~40mg/kg,每8小时1次。新生儿和早产儿每次口服50mg,3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/kg,每12小时 1次。 2.成人:一次0.5g(4袋),每6~8小时1次.一日剂量不超过4g(32袋)。

不良反应 1.恶心、呕吐、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。 2.皮疹、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。 3.贫血、血小板减少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。 4.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。 5.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。 6.偶见又兴奋、焦虑、失眠、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。

禁忌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。

注意事项 1.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,应避免使用。 2.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、肾功能和血常规。 3.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。 4.下列情况下应慎用: (1)有哮喘、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。 (2)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需调整剂量。 (3)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~30ml/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.25~0.5g{2~4袋).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/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.25~0.5g(2~4袋)。

阿莫西林颗粒 细节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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