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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冒灵颗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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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冒灵颗粒

  • 批准文号:国药准宇Z44021940
  • 生产企业: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适应症:解热镇痛。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,发热,鼻塞,流涕,咽痛。
  • 用法用量:开水冲服,一次10克,一日3次。
  • 相关疾病: 感冒 头痛 发热 鼻塞 流涕 咽痛
  • 药品规格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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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名称 感冒灵颗粒

通用名称 感冒灵颗粒

品牌

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

分类 中成药

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金盏银盘。

性状&剂型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颗粒;味甜、微苦。

适应症 解热镇痛。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,发热,鼻塞,流涕,咽痛。

规格 每袋重10克(含对乙酰氨基酚0.2克)。

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,一次10克,一日3次。

不良反应 1.偶见皮疹﹑荨麻疹﹑药热及粒细胞减少; 2.可见困倦﹑嗜睡﹑口渴﹑虚弱感; 3.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

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
注意事项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 3.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咖啡因。 4.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 5.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7.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 8. 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13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 14.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。 15.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 16.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。 1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 18.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

感冒灵颗粒 细节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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