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硝酸咪康唑乳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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达克宁硝酸咪康唑乳膏

  •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61020001
  • 生产企业: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
  • 适应症:1.由皮真菌,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,指(趾)甲感染,如:体股癣,手足癣,花斑癣,头癣,须癣,甲癣;皮肤,指(趾)甲念珠菌病;口角炎,外耳炎。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,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。 2.由酵母菌(如念珠菌等)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。
  • 用法用量:1.皮肤感染外用,涂搽于洗净的患处,早晚各1次,症状消失后(通常需2~5周)应继续用药10天,以防复发。 2.指(趾)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,将本品涂擦于患处,一日1次,患甲松动后(约需2~3周)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。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。3.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(约5克)挤入阴道深处,必须连续用2周。月经期内也可用药。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。
  • 相关疾病: 真菌病 手足癣 手癣 足癣 香港脚 慢性黏膜皮肤念珠菌病 慢性皮肤黏膜念珠菌病 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 股癣 花斑癣 汗斑变色糠疹 皮肤念珠菌病 念珠菌病 头癣 外耳道炎 外耳道疖 弥漫性
  • 药品规格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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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名称 硝酸咪康唑乳膏

通用名称 硝酸咪康唑乳膏

品牌 达克宁

生产企业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

分类 西药

主要成份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,辅料为:聚丙烯酸、三乙醇胺、乙二胺四乙酸二钠、丙二醇、苯甲酸和纯化水。

性状&剂型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。

适应症 1.由皮真菌,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,指(趾)甲感染,如:体股癣,手足癣,花斑癣,头癣,须癣,甲癣;皮肤,指(趾)甲念珠菌病;口角炎,外耳炎。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,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。 2.由酵母菌(如念珠菌等)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。

规格 20g:20mg

用法用量 1.皮肤感染外用,涂搽于洗净的患处,早晚各1次,症状消失后(通常需2~5周)应继续用药10天,以防复发。 2.指(趾)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,将本品涂擦于患处,一日1次,患甲松动后(约需2~3周)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。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。3.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(约5克)挤入阴道深处,必须连续用2周。月经期内也可用药。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。

不良反应 偶见过敏、水疱、烧灼感、充血、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。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荨麻疹、湿疹、接触性皮炎、红斑、骨盆疼(痉挛)、阴道刺激、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。

禁忌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
注意事项 1.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,鼻等)。 2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 3.治疗念珠菌病,需避免密封包扎,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。 4.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,红肿等情况应停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,必要时向医师咨询。 5.用于妇科疾病时: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;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,防止重复感染。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8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11.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,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。 12.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。 13.本品为局部用药,不得口服。如被意外大量口服,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。

硝酸咪康唑乳膏 细节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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